陈仓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综合管理全区人事人才和劳动力资源;组织实施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管理区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各乡镇一般干部和事业干部的推荐录用,考核管理、职务和职称晋升、奖惩培训、交流调配、结构调整、人事档案管理以及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二、职能股室职责。
1、公务员管理培训股
(1)负责全县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综合管理的协调指导工作;(2)负责贯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各项配套法规的实施工作;(3)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工作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4)负责人事人才政策的综合调研、监督检查人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5)负责全县人事计划管理,拟定人事人才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社会闲散科技人员录用的审核报批工作;(6)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调配工作;(7)负责县乡行政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工作;(8)拟定全县军队转业军官安置计划,协调安置转业军官及随调家属。
2、人才交流中心
(1)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人才开发及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指导规范人才市场;(2)指导协调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3、劳动争议仲裁股
⑴组织实施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⑵负责全县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调解、裁定,处理企业职工的来信来访;⑶办理全县辖区内企业职工劳动合同鉴证,工人违纪惩处;⑷指导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⑸承担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办事程序。
1、所有涉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申请事项均报局政秘股。
2、由政秘股呈分管领导签注办理意见。
3、各业务股室在规定时限内具体承办。
4、办理结果经分管局长和局长或者局长办公等规定程序审定后,送达申请单位。
四、服务承诺、工作纪律。
1、服务承诺制
(1)凡机关在职干部,对于来局办事的人员不准找借口、推卸责任、设置障碍、办事拖拉。不得作风粗暴、引发矛盾,要做到文明办公。
(2)对于群众上访的事件,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及时办结。一时难以办结的,要说明理由,凡已向群众承诺的事情,一定要想方设法给予兑现。
2、首问责任制
(1)对于来访或办事的区级部门干部或镇村干部群众,首先要热情接待,对于所问的事情,实行首先问到谁,谁负责接待的制度。即对来访人员,属自己业务范围内的主动办理,不属于业务范围内的,要介绍到有关业务股室或部门办理,一时无法解决的要给来访者讲清政策,耐心劝导。
(2)对来访人员,要做到态度积极,诚恳热情,坚决禁止,推诿扯皮,态度生硬等不良行为。
(3)对推卸责任、态度恶劣,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一经发现,除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戒勉谈话外,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限时办结制
(1)为了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树立高效务实的政府形象,特在全局干部中推行限时办结制。
(2)凡需本机关办理的一般公务活动,承办人自接受任务之日起,要在20日内办结。20日内难以办结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办结。
(3)对于人大、政协议案、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和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要按照法定时限和领导批办意见,限时办结。
(4)对上级组织或领导交办、群众要求办理的事件,要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不得提条件,摆困难,拖着不办。对于一时难以办理的要讲清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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