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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详细地址:陈仓区虢镇西关北街
法人代表:王胜
单位性质:国家机关
联系电话:6222088
联 系 人:法哲
单位职能职责:区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使检察权,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即: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结合我区实际,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需要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侦查;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履行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事判决、裁定、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职能;对区人民法院已以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于应用法律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司法解释建议;负责本院干警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提请区人大上常委会任免本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检察员;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技术装备工作;负责其他应当承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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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