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市场中介机人构设立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的单位向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写明所申办机构名称、性质、联系人、业务范围及开办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 中介机构章程及有关工作制度;
2、 办公服务场所证明书;
3、 验资证明;
4、 专职人员有关材料(学历证明、身份证明、社会表现情况及从业资格培训证明等);
5、 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
二、填写《陕西省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审批表》。
三、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派人进行实地考察,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答复。同意设立的下达批复,发给《陕西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
四、中介机构持《许可证》到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年审的程序:
一、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向年审机关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填写《陕西省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年审报告书》。
二、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收费许可证及复印件;
4、工作人员花名册及从业资格证。
年审机关对中介机构提交的资料及业务开展情况严格进行审查,符合要求通过年审的,在《陕西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正本、副本分别加盖年审戳记。不能通过年审的,审批机关向中介机构下发通知,责令其停止中介服务业务。
咨询电话:(0917)3204644
联系人:李正爽 王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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