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才广告信息的审批程序
一、出具证件、材料:
1、单位办理招聘人才广告审批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单位介绍信
②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有关部门批准其单位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外省单位还须提供当地市(地)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受境外组织委托招聘人才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及复印件。
③ 广告文稿(一式两份)。
2、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办理招聘人才广告审批手续,除需提供以上证件、材料外,还须提交中介机构介绍信和《陕西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及复印件。
二、符合规定要求的,填发《招聘人才广告核准书》,核准广告文稿并注明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字样。 三、招聘单位持《招聘人才广告核准书》及核准的广告文稿到核准的媒体办理广告刊播手续。《招聘人才广告核准书》及核准的广告文稿到核准的媒体办理广告刊播手续。
跨省(市)招聘人才活动的审批
根据《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第八条规定,本省单位到省外招聘人才,由市(地)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出具证明。省外单位到本省招聘人才,须经本省市(地)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批准。
本省单位办理出省招聘人才业务
(一) 出具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有关部门批准其单位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二) 填写《跨地区招聘审批表》。
(三) 经审核后签发审批表。
外省单位办理来陕招聘人才业务
(一) 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有关部门批准其单位设立的文件及复印
件,招聘单位所在地市(地)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 经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917)3204644
联系人:李正爽 王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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