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个人求职| 企业招聘| 人事代理| 毕业生就业| 大学生创业| 党员之窗|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正文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

一、推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作用
(一)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严峻形势,为维护全市工作大局,推动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做出的重要举措。
(二)是通过自主创业使之坚定创业信念,增强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和竞争意识,成为高校毕业生优秀个体。
二、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何优惠政策:
(一)据《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担保,可申请3—10万元贷款。
(二)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创业的,借款人数不超过5人,经委托方审核合格,可申请50万元以下的贷款。
(三)对于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免担保项目评选办法(试行)》的项目,经专家论证、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可申请3—10万元的免担保贷款。
三、我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何优惠政策:
(一)我市对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不超过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二)对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三年内免缴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本科以上毕业生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缴费额的1/2给予为期三年的补贴。(《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宝市发[2007]12号)
(四)免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费用。
(五)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灵活的落户政策。
四、我市人才中心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项目:
(一)政策咨询  开展大学生创业政策宣讲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对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登记与指导。
(二)创业培训  为有意创业的大学生提供SYB创业培训及创业实训,提供项目运作过程中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技能性培训。
(三)专家辅导  根据项目类别提供创业指导老师,为创业大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跟踪辅导,提供市场风险评估、问题诊断、经营及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小额贷款手续初审  根据宝鸡市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定,对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的前置手续进行初审。
(五)项目推介  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为有创业需求而没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推荐创业项目,提供基本的项目情况介绍。
(六)创业孵化基地  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并提供工商、税务、融资及物业管理等相关优惠服务。
五、小额贷款优惠政策:
1、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自谋职业。对其在创业经营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的,凭《宝鸡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和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对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宝鸡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的城镇登记的其他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项目),由财政给予100%贴息。
3、小额担保贷款还款方式采取灵活方式,可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也可提前还贷,具体方式由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的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贷款本息不能按时归还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计收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