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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流动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中共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人员党支部
关于在流动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广大流动党员同志们:
    根据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委《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党员中开展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代理人员党支部所属流动党员工作分散,流动性大,集中学习困难等实际,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代理人员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主要采取分散自学、座谈讨论、网上交流等方式进行,力争做到学深学透,富有成效。

    一、主要任务

    在流动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解决“三个问题”。即解决一些党员党性意识不强的问题,主要是不愿主动与党组织联系,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也不愿向原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不按时缴纳党费;解决一些党员纪律观念淡漠的问题,主要是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外出不愿向党组织报告,不愿亮明党员身份,怕受约束,把自己置于党组织之外,逐步成为“口袋党员”、失联党员;解决一些党员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主要是把精力用于谋生就业,忘记了履行党员义务,对支部工作不闻不问,对家乡建设漠不关心,逃避责任,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为家乡出计献力。

    二、活动形式
    1、个人自学。全体流动党员每天要坚持自学一小时以上,按照中心党委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认真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2、座谈讨论。全体流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工作单位或流入地党组织组织的专题讨论;年底前,利用流动党员返乡探亲的机会,中心组织流动党员代表围绕学习教育活动主题开展专题讨论,交流心得体会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效果。
    3、网上交流。全体流动党员要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和讨论发言材料,登陆宝鸡人事人才网或QQ群进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三、几点要求
    1、参加工作单位或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做合格党员。全体流动党员要主动同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流入地党组织联系,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并结合各自的工作生活实际,践行“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精神”,做合格党员。同时将当地先进经验与本支部及时交流,取长补短,改进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
    2、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积极参加工作单位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将对照检查材料和评议结果发送[email protected]进行备案。

    3、活动期间,每个流动党员在参加当地党组织学教活动的同时,要随时登录宝鸡人事人才网,关注本支部活动要求,并寄交一份思想汇报和一至两篇心得体会,中心将定期在网上刊登,以便全体党员学习交流。
    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一楼。
    邮    编:721000
    联系电话:0917—3901736、3901725
    附: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委《关于在党员中开展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中共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人员党支部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