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委 发布时间:Tue Dec 29 00:00:00 CST 2015 点击:1806次
中共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委关于在流动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的通知
广大流动党员同志们:
根据《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及《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结合代理人员党支部所属流动党员工作分散,流动性大,集中学习困难等实际,经研究,代理人员党支部学习活动主要采取分散自学、座谈讨论、网上交流等方式进行,力争做到学深学透,富有成效。
1、个人自学。全体流动党员每天要坚持自学一小时以上,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2、座谈讨论。中心通过组织流动党员代表进行专题讨论,交流心得体会及实践成果。
3、网上交流。活动期间,全体流动党员在参加当地党组织学习活动的同时,要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并随时登录宝鸡人事人才网,关注本支部活动要求,并寄交一份思想汇报和一至两篇心得体会,中心将定期在网上刊登,以便全体党员学习交流。
4、参加工作地党组织活动。全体流动党员要主动同工作地单位党组织联系,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的学习活动。将当地先进经验同本支部及时交流,取长补短,改进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
5、对于没有参加工作地党组织专题学习活动,也没有给本中心上报思想汇报和心得体会的,将利用春节期间,对返乡的流动党员进行补课。
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一楼。
邮 编:721000
联系电话:0917—3901725
中共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委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