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执照办理程序
1、申请开办有限公司的程序、时限:
第一步:到市工商局及所在地工商局登记注册大厅领取登记表格;
第二步: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第三部:按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填写公司登记表格并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场地证明,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
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2、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的程序、时限:
第一步: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领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有名称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应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第二步:填写个体登记申请书,并附带上经营场所证明、个体经营者身份证明,向工商所递交申请。
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3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
1、携带资料:
(1)《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3)企业纳税人须报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核发
证件及复印件;
(5)财务人员会计证与身份证及复印件;
(6)办税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7)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发票及复印件;
(8)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应提供企业章程、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办理流程: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如实填写开业登记相关表格;
(2)纳税人持填写齐全的《税务登记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交税务人员审核,审核合格后,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资料齐全,符合办理地税开业登记规定的,及时办理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