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招聘   求职  测评培训 毕业生 人事代理 人才派遣 流动党员 政策法规  游戏   论坛 
 
热点新闻
业务介绍
咨询问答
派遣员工之家
 
县区人才中心  
·金台区  ·渭滨区  ·陈仓区
·  ·凤翔县  ·扶风县
·眉  县  ·千阳县  ·陇  县
·凤  县  ·太白县  ·麟游县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派遣员工之家
员工须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10-9 上午 09:10:5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员 工 须 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您好!欢迎您成为我们派遣员工中的一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在此,谨向各位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宝鸡市人才中心隶属于市人事局,是政府设立的合法人才中介机构。本中心具有庞大的人才信息库、健全的网络服务系统和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全方位开展人才服务和人才开发业务。
为使大家能够及时获取人才派遣、社会保险和福利政策等有关方面的知识和信息,现将相关内容提供给您,请认真阅读。
1、    什么是“人才派遣”?
人才派遣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由派遣单位通过严格考察录取合格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全新用工方式。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是一种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劳务关系,派遣员工由人才中心提供各项人事服务。
2、    人才派遣对派遣员工个人有什么好处?
人才派遣可以有效地监督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充分保护被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还可以通过人才派遣,扩大其就业渠道。
3、    派遣员工的档案、户口如何管理?
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员工的档案材料将及时转入市人才中心统一管理。派遣员工户口可以落入市人才中心集体户,也可以落入家庭居住地派出所。
异地生源,大中专毕业分配,通过人才派遣在我市就业的,可将自己的档案材料、党团组织关系、户口等手续落入我中心管理,不受派遣地点等限制。
4、    派遣员工如何办理职称申报?
除国家要求必考专业外,派遣员工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直接办理职称申报,条件如下:
(1)中专学历,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
(2)大专学历,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理级;
(3)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
(4)研究生学历,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
5、    派遣员工如何申请生育指标?
派遣员工中户口在我中心管理的已婚女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在我处申请生育指标。户口关系不在市人才中心管理的,在其户口所在地办理。
办理指标申请时需持“派遣员工工作证”、“派遣员工合同书”、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及合影照片等材料,到派遣部办理申请手续。
6、    派遣员工申请解除合同需办哪些手续?
派遣员工中申请解除合同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上报用工单位和人才中心派遣部,经研究同意,交清所有工作手续后,方可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7、    派遣员工解除合同后各种手续如何办理?
派遣员工解除合同后,如有单位或机构接受,需出具相关的调函方可办理档案、保险等关系的转移;如暂未落实单位的,可将人事手续转入人才中心代理,保险关系也可以人事代理人员身份继续参保。
8、 人才派遣过程中发生争议后如何处理?
凡工作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宝鸡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对仲裁不服的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人才派遣员工享有哪些社会福利保障?
已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10、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其费用由企业和劳动者本人分别按职工收入的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它具有强制性、保障性、互济性和福利性。
11、 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所需材料有哪些?
在我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的派遣员工,需提供《外派员工合同书》原件(审核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等资料。
12、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在此区间的缴费基数均符合规定。
养老保险缴费由两部分组成,即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组成。按照国家规定,单位承担工资的20%,个人承担工资的8%。
13、 原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派遣员工,如何办理保险关系转移?
原有参保派遣员工,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单位或其他机构的,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人才中心派遣部审核并由派遣部提供保险转移所需帐号等信息资料,然后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4、 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后怎样才能享受到保险?
自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企业和职工必须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时才可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的下月开始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计发其养老金。
15、 什么是社会医疗保险?
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地由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6、 办理社会医疗保险所需材料有哪些?
在我中心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的派遣员工,需提供《外派员工合同书》原件(审核用),一寸、二寸近期彩色照片各3张,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17、 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
中心派遣员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基数的8%。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控制在基数总额的6%,另加5元大额医疗补助,职工缴费率为基数的2%,另加3元大额医疗补助。
18、 如何才能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中心派遣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实行医疗保险待遇过度期制度。连续实际缴费在6个月以内的,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支付待遇;连续实际缴费满6个月不满3年的,可按规定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50%和大额医疗基金支付不超过个人当年缴纳大额补助费用数额的50倍待遇;连续实际缴费满3年后,可按规定享受除门诊特殊慢性病以外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待遇;连续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19、 缴费年限计算和待遇?
中心派遣员工参加医疗保险过程中,因故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的,按规定补缴滞纳金和基本保险费后,可连续计算缴费时间,但中断期间不享受各种医疗保险待遇;中断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脱保,不再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个人帐户部分正常使用。

[1] [2]  下一页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关于我们 | 在线帮助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收费标准 | 宝鸡地图 | 工具下载
© 版权所有:宝鸡市人才市场 陕ICP备06009842号
电话:0917-3262624 传真:0917-3262628 网站Email: [email protected] 浏览分辨率1024*768
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的任何招聘信息和文章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E座4楼 技术支持:奈特星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