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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教服务承诺及范围
 家教服务教师 名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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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开发部家教服务承诺及服务范围----
1.服务承诺

    家教服务处与服务对象签合同、订目标、并交纳中介服务费后服务对象即可享受自小学至高中全程服务(首次交费,重复免交)。服务期内,家教服务处负责派教师一对一上门辅导,并随时督促检查家教工作,若家长或学生对所派教师不满意,家教服务处负责重新选派,若服务效果未达合同规定目标,给于经济处罚。

2.服务范围

(1)全市各县区在职、离职进修、退休教师及各大、中专院校毕业   生、在校生均可应聘为家教服务处教师。
(2)向全市各县区、中、小学生提供家教服务。
(3)向成人各类考试推介考前辅导教师。
(4)向各类体育、艺术类学生推介辅导教师。

3.收费标准
年      级
在  职

教   师

离、退

休教师

进  修

教  师

大 学 三、四

年  级 学 生

高中三年级 20 19 12 10
高中二年级 18 17 10 9
高中一年级 16 15 10 8
初中三年级 15 14 9 7
初中二年级 14 13 8 7
初中一年级 12 11 7 6
小学六年级 10 9 7 6
小学五年级 9 8 6 6
小学四年级 8 7 5 5
  注:一次性收取学生管理费100元,可享受小学至高中全程服务;课时费另计,由 服务处代收。
4.优惠政策
  下岗职工子女家教服务中介费可适当减免

咨询电话:(0917)3219784

联系人:王红星


地址:宝鸡市广元路11号人才市场 邮编:721000
网站业务电话:0917-3206794
传真:0917-320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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