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陕西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代理单位、人员:
    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陕社科职字[2004]1号)文件的精神,全市社科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评审范围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从事社科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户口、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凡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可不受户籍,档案的限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人应具备中央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时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通知》(职改[1986]第73号)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具备《试行条例》规定的大学学历;不具备规定学历者,按陕人发[2003]71号文件执行。
    二、推荐评审程序,按陕职改字[1991]2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任职条件及科研成果的认定和计算办法,原则按职改字[1986]第73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陕社科[1993]40号文件执行。
    四、申请破格晋升研究员、副研究员的任职条件按陕职改字[1993]253号和陕人发[2003]71号文件执行。
    五、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略)
    六、各代理单位及个人报送评审材料时间:2004年9月15日至2004年9月20日
    七、报名地点: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凡符合评审的人员可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查询或来电咨询,联系电话:3214553>
    

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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