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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文件 |
关于报送2002年度全市经济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市级各有关部门: 2002年度全省经济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陕人发[1997]75号文件及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报送材料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1、经济专业适用范围:计划管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人力资源管理、物资经济、外经贸经济、金融经济、交通运输经济等。 2、任职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科学经济管理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比较明显。 3、学历和任职年限: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和后取得本科学历人员申报高级经济师按陕人发[1996]96号文件执行。 4、参加全国外语职称考试B级以上合格,或符合陕人办发[1997]13号、陕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的外语免试条件。 5、评审对象上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任期综合考核为优秀。 6、申报人员必须在市职改办核准的该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范围之内。 二、报送评审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贴照片)。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 3、《高级经济师申报简表》一式十五份。 4、学历证书、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的聘任证书(聘任文件)和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证明原件(年龄免试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并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考试成绩栏内。 6、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三篇或著作一部。 7、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8、申报人员所在主管部门(单位)推荐评审的委托函一份。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的填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各基层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科研成果等在本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未向群众公示的申报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所报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形成的,本人取得现技术职务以前的材料不得再报。 3、上报材料中必须提供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单位)的公章。 4、填写《报送材料目录》并粘贴在材料袋上。 5、报送材料原则上要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必须用钢笔填写。其中,“基层单位意见”栏,要写清楚被推荐人各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同意晋升的意见,并注明公示情况;“呈报单位”栏由市人事局按要求加盖印章。 6、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集中报送。材料报来后,由市职改办逐项进行初审,材料不符合条件、不完整或填写不规范的予以退回。 2002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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