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就业有关规定
在校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原则上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学士学位分配工作,与本
科毕业生就业基本一样;在职人员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不论是否获得第二
学士学位,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已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工作后的起点工资与
硕士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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